汕头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学位【1998】5号、学位【2001】9号、学位【2001】97号)要求,成立汕大医学院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成员包括汕大医学院主管院长、研究生科负责人、学生导师、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公卫相关职能部门的外聘专家,结合《汕头大学学位工作条例》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硕士/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培养方案(2015年版)》,充分讨论并由委员会通过后制定本方案。

一、授予学位名称及学制

公共卫生专业硕士: Master of Public Health;3年全日制

二、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和职业道德。

2. 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掌握现代公共卫生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3. 熟悉公共卫生的常用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

4. 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5. 学生需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中文或英文学术期刊发表一篇论著或综述(不含会议摘要和少于800字的短篇收录);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汕头大学医学院(或导师所在的附属医院,但须注明第一作者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

三、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

MPH教育中心现设立以下专业方向:疾病预防与控制、环境卫生与卫生监督、社区卫生与健康促进、卫生事业管理。学生入学后应与导师组沟通协商尽快确定专业方向。

(一)“疾病预防与控制” 培养目标:

1、了解流行病学的基本原理、方法和发展历程。

2、熟悉常用的医学统计学原理和方法,能熟练应用常用软件进行预防医学研究所需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学分析。

3、了解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传染病爆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4、具备疾病预防控制研究所需的选题设计、现场实施、质量控制、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等能力。

5、熟悉我国疾病流行形势和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体系,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二)“环境卫生与卫生监督” 培养目标:

1、了解环境卫生、职业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的基本概念、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2、了解相关卫生监督法律与法规的内容和具体执行方法。

3、了解卫生毒理学的的基本概念、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

7、了解应对环境卫生与卫生监督相关突发事件的基本策略和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 “社区卫生与健康促进” 培养目标:

1、了解定量/定性研究方法在社区卫生与健康促进中的应用。

2、能科学分析社区人群主要的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并依据社区可用的资源制定、实施和评价社区卫生干预计划。

3、了解常见慢性疾病的危险因素、三级预防策略及基本手段。

4、了解心理学、行为学、社会健康学、社区预防服务、临床预防医学和卫生服务项目设计、实施、评价的基本知识。

5、了解社区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方法与内容。

6、了解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主要形式和手段。

(四) “卫生事业管理” 培养目标:

1、了解卫生事业管理学的概念、主要职能和常用的研究方法,了解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因素。

2、了解政策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功能。熟悉卫生政策研究对象的主体、客体及基本类型。

3、了解组织、组织工作的定义与特点,了解卫生组织及其分类、熟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4、了解计划的相关概念及制定计划的原则、依据和程序,了解区域卫生规划的原则及意义。了解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市场失灵及政府在卫生领域中的作用;

5、了解评价的基本概念、目的及评价研究的基本类型。

四、培养内容与要求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学位论文三结合的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管理能力,学生需依次完成以上三部分内容,方可授予学位。

(一)理论学习

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学生需修满32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全修11学分,专业必修课全修15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修满6学分。学位课程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完成。

学位课程考核:以闭卷考试方式为主,对于以应用为主的课程,可以采用口头汇报、开卷考试、综述、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过关者不授予学分,需与下一年级同学一起重修

(二)社会实践

研究生二年级要在中心认证、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实习基地参与至少六个月的现场社会实践,轮转四个以上职能部门。

社会实践先由学生与导师组协商后,上报实习意愿及计划,再经MPH中心统一协调后决定现场导师、实习科室和内容。现场导师由从事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经验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者担任。现场导师的聘任由实习基地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经MPH教育中心和研究生科审核后签订合同并授予聘书。

在现场导师或(和)导师指导下,学生可以了解我国公共卫生机构、体制、工作范畴、任务职责、管理形式、卫生服务需求等现状及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实践结束后,学生要提供轮转的每个部门的考核意见,并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现场实践报告。

现有实习基地:

1.医学院附属的五所直属医院和七所非直属医院

2.广东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http://www.gdwst.gov.cn/

备注:需自行解决住宿,学校给与一定的租房补贴

3.深圳市疾病控制中心:http://www.szcdc.net/

4.深圳市慢性病防治院

5.深圳市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https://www.sznsmby.com/

6.深圳市罗湖区疾病控制中心

(二)学位论文

1. 学位论文选题:

选题内容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课题核心必须为基于公共卫生问题的原创性现场调查研究。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深入基层,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社区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和卫生事业管理政策的制定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对策。论文格式按照国家学位办及汕头大学研究生论文统一要求。

2. 开题报告:

在二年级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中心会统一组织外请专家听取学生口头和书面汇报,进行开题报告审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论文撰写、提交答辩申请阶段;不合格者要跟下一年级一起重新开题审核,直到合格为止;若开题报告项目发生重大内容变动,也需重新开题审核。

3. 论文质量控制:

整个学位论文工作中的现场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课题开展过程等要详细记录在科研原始记录本上,并在申请学位时提交委员会。

4. 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的评阅原则上由导师提名,报学院审批;先经过论文格式审查和相似性检测达标(论文格式和相似性具体要求请参阅研究生科相关文件);再聘请两位责任心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为学位论文评阅人,评阅人从选题意义、论文价值、学术水平和原创性等方面对论文写出书面评语,并对是否同意答辩提出意见。若两位评审专家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若其中一位专家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应及时再聘请一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若再聘请的专家也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不能组织答辩。允许申请人修改论文后,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5. 学位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成员为相关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须聘请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一名,导师不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包含下设答辩秘书,负责全程影音和书面记录。

6.学位授予: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院、校两级学位委员会讨论,达到相应学位要求者方可授予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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